111年度推動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成功支持服務計畫,符合資格家長如欲申請請洽社會處.
一、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條及本府111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成功支持服務計畫辦理。
二、 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脫貧,本府透過旨案辦理個案輔導、宣導社會救助第15條免計收入,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者獲相關支持服務及資源協助以排除就業障礙,提升就業穩定度。
三、 本計畫提供三項補助費(就業交通補助、課後安親(補習)補助及國家考試補習補助),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1年12月5日止。
四、 檢附申請表及脫貧相關文宣乙份,請協助張貼轉知資格之民眾,相關申請表單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https://reurl.cc/8We7yd)下載。
二、 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脫貧,本府透過旨案辦理個案輔導、宣導社會救助第15條免計收入,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者獲相關支持服務及資源協助以排除就業障礙,提升就業穩定度。
三、 本計畫提供三項補助費(就業交通補助、課後安親(補習)補助及國家考試補習補助),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1年12月5日止。
四、 檢附申請表及脫貧相關文宣乙份,請協助張貼轉知資格之民眾,相關申請表單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https://reurl.cc/8We7yd)下載。